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 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 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1 字体大小:
 根据《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2014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公示期已满,无应考人员申请成绩复核。现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

按照《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成绩、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具体排名情况见《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表》(附件1)。排名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1日-10月14日16:00,如有异议请与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43-8713162)、州人事考试院(电话:0743-8222104)联系。 

二、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后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只进行笔试不需面试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招聘计划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对象递补按《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行。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班时间。

报考州直事位单位的由招聘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见《201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联系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资格审查对象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市(含县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面试或体检程序。

4、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等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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