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州)文综罚字〔2022〕0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湘州)文综罚字〔2022〕033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吉首市极速部落网络会所小冲分所 | ||||||||
违法行为类型: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 ||||||||
违法事实: | 2022年10月26日00时20分,吉首市极速部落网络会所小冲分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向孙先荣、向仁勇等4人每人每小时按3元收费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处罚类别: | 申诫罚、财产罚 | ||||||||
处罚内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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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 年11月07日 | ||||||||
公示截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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