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州)文综罚字〔2022〕F-0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湘西自治州天下凤凰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行为类型: |
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
违法事实: |
湘西自治州天下凤凰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招俫吉首市广场舞协会成员332人,签订了7份未载明法定事项的《湘西自治州天下凤凰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团队境内旅游合同》,2022年8月18日、19日提供了“吉首--菖蒲塘--旅游线路产品推荐会--花田溪--猕猴桃采摘--返程”凤凰一日游的旅游服务产品,未开据《湖南省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
处罚依据: |
《旅行社条例》 |
处罚类别: |
财产罚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签订合同不规范的行为; 2、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
处罚机关: |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