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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首市恒逸文具经营店的处罚决定书

  • 2023年10月10日 15时50分
  • 来源:局政策法规科

处罚决定书

(湘西)文综罚字【2023】F-000004

行政相对人

吉首市恒逸文具经营店(鲁丹)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违法事实

吉首市恒逸文具经营店(鲁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处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处罚类别

财产罚

处罚内容

1、没收出版物3281册;2、罚款3000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3万元

处罚机关

湘西自治州新闻出版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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