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旅广电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州文旅广电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2、创建制度完整的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比,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
五、检查督导制度
1、每年对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按照湘西州文明单位创建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奖惩激励制度
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与单位科室、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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