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届次: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编号:155号(与15号合并)
提案者:州工商联 龙飞
联名提案者:
主办单位:州文旅广电局
会办单位:州民宗局 州住建局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州教体局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提案内容: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湘西州土家族和苗族人口为190.9万人,占全州总人口76.73%。湘西州苗族和土家族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独具特色的木质吊脚楼是世人所知的文化符号,土家族有茅古斯、摆手舞、打溜子和织锦,苗族有银饰手工锻制技艺、鼓舞、民歌和赶秋节等等,正是依托这些瑰丽多彩的神奇文化元素,打造了神秘湘西品牌,使得湘西入围世界十佳旅游目的地,获得全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典范之城的称号,成为了全国旅游高增长和十大旅游热点地区之一。每年吸引5900多万国内外游客来湘西旅游,实现收入520多亿元,有力地助推了地方经济发展。建议创建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发展湘西苗族土家族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
当前我州苗族土家族传统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间的交融,我州苗族和土家族特有的文化和民俗现象正在遭受冲击,由于没有文字记载,都是靠口传心授,面临着文化传承后继无人,加之缺少完善的保护系统和措施,有的甚至趋于消亡,比如语言、服饰、建筑和民俗等等,尽快创建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迫在眉睫,这也是我州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上部署的五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即“奋力打造国内外享有盛名的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做好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集中连片传统村落的保护……”。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制手段对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进行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并与旅游结合进行适度产业化开发,必将促进地方乡村振兴。
建议:
请求州人民政府统筹州文旅局、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民宗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前瞻性、高起点地谋划创建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文化和生态强州、富民,加快实现地方乡村振兴目标。
(一)由州级层面统筹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由西向东,以点带面,以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至保靖县吕洞山镇夯吉村至古丈县默戎镇龙鼻嘴村为中心建设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河村至永顺县灵溪镇双凤村至古丈县红石林镇坐龙峡村为中心建设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两个保护区为中心带动全州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最终实现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目标。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投入机制。从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活动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建设一批高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传习基地,培养一批县级、州级、省级和国家级不同梯度的非遗传承人,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将乡村文化与旅游、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资金捆绑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加大对辖区内民族文化遗产的普查力度,进一步摸清底数。对普查出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分类分等次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辅导读本,在保护区内的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立法。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台鼓励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文字、语言、服装、习俗和特色村寨等的保护力度。灵活运用土地政策,支持保护区内居民修缮和新建传统建筑,因地制宜规划好新农村安置区,以满足保护区内居民建设现代建筑需求。同时大力宣传如:四月八、跳香节、赶秋节、苗年、赶年、社巴节等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让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开枝散叶,蓬勃发展。
提案回复:
州文旅广议复〔2023〕第42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关于湘西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55号
提案的答复
龙飞委员、州工商联:
您好,感谢您对我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交的《关于创建苗族和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并在工作中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统筹建设方面。我局坚持全面布局、高位推动,2019年经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批准成立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21年12月,我局编制了《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空间布局、主要措施等。《规划》明确了武陵山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空间布局、主要措施等。目前,我局正积极推动《规划》落实,完成保护区高质量发展与建设的分期目标,完善湘西非遗档案,构建湘西非遗文化理论体系和保护传承体系,推动非遗文化与神秘湘西旅游品牌深度融合,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总体目标,实现武陵山区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案中“以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至保靖县吕洞山镇夯吉村至古丈县默戎镇龙鼻嘴村为中心建设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河村至永顺县灵溪镇双凤村至古丈县红石林镇坐龙峡村为中心建设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均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各项保护工作正在有效推进。
二、民族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投入方面。出台《湘西州非遗保护传承阵地管理办法》《湘西州非遗进景区支持办法》,也将进一步对开展传承活动突出的传习基地、传承人予以支持。目前我局已完成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和第五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保障落实提高非遗保护传承各项投入,优化非遗保护传承考评体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能力。
重点开展吉首市鼓文化节、花垣赶秋节、龙山社巴节、凤凰银饰节等非物质文化活动,不断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开支散叶、蓬勃发展,州发改委也拟在条件成熟时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州“十四五”规划,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国省有资金政策支持。
同时,州民宗委以民族团结示范州为抓手,助推民族文化保护机制建设。结合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的创建,一是以民族节庆为载体,活学活用民族语。2009年和2020年花垣县连续成功举办了二届全国苗歌大奖赛,来自湖南、湖北、贵州、重庆等地选手近500人用苗语演唱,角逐“苗歌王”。在龙山、凤凰等县每年开展的民族节日活动用民族语主持节目。如苗族“四月八”“六月六”歌会、赶秋节、吕洞山祭祖等节日活动均用苗汉语主持,用苗语祭祀、苗歌演唱;土家族山歌会及节日活动,同样用土家语祭祀和土家山歌演唱;土家族《毛古斯》专用土家语表演。二是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为抓手,活态传承民族文化。州民宗局组织专家学者编印了《土家族苗族常用语·歌谣·故事选编》,摄制《多彩湘西》土家族日常用语50句,苗族日常用语50句,土家敬酒歌、迎客歌,苗族敬酒歌和迎客歌,发放到县市和相关部门学习。自2009年起,指导花垣县电视台开设“苗语之窗”栏目,纯苗语播报,每周1期,如今已播出500多期,为苗乡群众送上精神大餐。三是以影像资料为手段,着力传播优秀文化。多年来,完成大型文化纪录片《湘西苗族婚俗》《湘西土家族婚俗》《神奇苗医药》《土家医药》等多部作品。纪录片中的人物全用土家语苗语对白,让人们在语境中了解和学习民族语言。大型文化纪录片《湘西苗族婚俗》荣获2017年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金杉叶奖、民族文化影像传承奖,这是我州首次在国际电影节上获此殊荣。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州政办函〔2020〕24号《关于加强民族语抢救保护传承运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对保护传承民族语言文字的意义作了充分阐述,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并制定强化措施,是新时期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性文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此外,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和第二十六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当地国民教育体系,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辅导读本,在保护区内的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开设选修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等相关要求,州教体局依托州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了专门的科研团队,积极开展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发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的校本课程。组织专门力量完成了《湘西民族文化(中学版)》和《湘西民族文化常识(小学版)》两本民族文化读本的编写,免费提供给湘西部分中学和小学作为校本课程使用;组织全州相关学校开发了120多种类校本课程,广泛应用于我州中小学民族优秀文化的教育教学课堂和课外实践活动,民族文化校本课程开发数量和质量远远领先于全省其他地市;组织全州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研究基地学校、教师编写和出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理论丛书30多本,形成了我州民族优秀文化传承教育研究的理论优势;培育了36所 “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研究”的基地学校,产生了显著的示范效应;推动了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民族民间文化传承课题研究的广泛开展,近年全州有超过100位骨干教师领衔主持了省级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研究项目,带动1000多名教师在我州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教育科研的活动;开发了湘西民族民间文化教师国培课程,组织完成了31项课程开发,建设了50个学时的课程资源,注册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三期,共计12000余人。州民宗委亦联同教育部门在有需求的土家族、苗族聚居区开展民族语传承教学,进行课堂教学、教材建设、师资培训、配套教学光盘、读物编印、教研活动等。
三、加大民族文化遗产普查力度方面。我局依托每年生态保护区自评及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申报对民族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普查,并结合普查结果制定传承、保护、发展的具体措施。2023年,我局将对我州非遗项目展开系统普查,对传承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保护区工作和我州非遗工作进行全面整理和总结。
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立法方面。2006年我国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非遗保护法规《湘西州民间民族文化保护条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局已启动《湘西州民间民族文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此外,我局近五年已建议出台包括《湘西自治州特色民族人才带徒、传习支持办法》《湘西自治州非遗传承人工作室支持办法》《湘西州非遗保护传承阵地管理办法》《湘西州非遗进景区支持办法》等多个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深入展开调研,加强立法建设,推进办法落实,让民族文化进一步开枝散叶,蓬勃发展。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的事业进步。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