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与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对《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变更名称为《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草拟修订了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7月 5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 xxzwlgdj@163.com ;
2、发送传真至: 0743-8222281 ;
3、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湘西州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8号州政府大楼8楼A812办公室(邮编: 416000 ),并在信封上注明“保护条例意见”字样。
附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5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