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举行《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7 字体大小:

为继承和弘扬湘西自治州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利用工作,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召开《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7月在湘西州吉首市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州年满18周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从事或者关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有关人员10-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二)本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5人。

(三)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州文化旅游广电局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参会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截止时间以州文化旅游广电局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人员需填写《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2),并可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材料一份。报名信函请寄至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湘西州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8号州政府大楼8楼A812办公室,邮编:41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扫描发送至邮箱xxzwlgdj@163.com。

联系人:张赐福  0743-8238562

(三)参会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湘西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17日

附: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x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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